2015年5月8日,國務院正式印發《中國制造2025》,將“全面推動綠色制造”作為九大戰略重點和任務之一,明確提出“建設綠色工廠,實現廠房集約化、原料無害化、生產潔凈化、廢物資源化、能源低碳化”的要求。
《綠色工廠評價通則》(GB/T36132-2018)是 2018 年 12 月 1 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。該標準規范了綠色工廠術語定義,明確了基本要求,建立了評價指標體系,提出了評價要求和方式,旨在推動工廠實現綠色化轉型、提高資源利用效率、減少環境污染。
綠色工廠是制造業的生產單元,是綠色制造的實施主體,屬于綠色制造體系的核心支撐單元,側重于生產過程的綠色化。通過采用綠色建筑技術建設、改造廠房,預留可再生能源應用場所和設計負荷,合理布局廠區內能量流、物質流路徑,推廣綠色設計和綠色采購,開發生產綠色產品,采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和高效末端治理裝備,淘汰落后設備,建立資源回收循環利用機制,推動用能結構優化,從原材料進廠到產品回收處理全過程中,最大限度地降低資源消耗,盡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材料,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,實現工廠的綠色發展。
綠色工廠應在保證產品功能、質量以及制造過程中人的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,引入生命周期思想,優先選用綠色工藝、技術和設備,滿足基礎設施、管理體系、能源與資源投入、產品、環境排放、績效的綜合評價要求。
《綠色工廠評價通則》(GB/T36132-2018)未明確規定綠色工廠評價等級劃分標準,根據《廣州市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》,綠色工廠一般劃分為 3 個等級,從低到高依次為 1 星綠色工廠、2 星綠色工廠、3 星綠色工廠。具體劃分標準如下:
1 星綠色工廠:按照《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》相關標準要求進行評價,綜合評分 80 分(含)以上,可評為 1 星綠色工廠。
2 星綠色工廠:獲評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,自動評為 2 星綠色工廠。
3 星綠色工廠: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,自動評為 3 星綠色工廠。